来源: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

“通过参与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,我真切的感受到,案件审理不只是法庭上激烈交锋,公开听证也能彰显法律的温度和公正。原来以为法律只是冷冰冰的条文,离我们很远,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,是能守护我们的超级英雄。”参加公开听证会的大学生小王说道。

为切实加强暑期大学生法治意识,在新学期开学之际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、社区,组织40余名即将返校的大学生,开展旁听庭审、观摩公开听证、法治宣讲等一系列“法治实践课”。

随着法槌敲响,庭审正式开始。庭审过程中,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、举证质证、发表公诉意见,向学生展示庭审的全过程。“只要是触碰法律的红线,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”。法庭教育让旁听的学生深刻认识到法律底线不容触碰,真切体会到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,尊法、守法的敬畏之心油然而生。

庭审结束后,同学们随即前往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,参与一起涉“两卡”犯罪案件的公开听证。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依据、拟处理意见及涉“两卡”犯罪案件处理的相关问题做了详细介绍,对听证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。听证员、人民监督员结合案情,从法理、情理角度发表评议意见,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决定。听证现场,李某多次起身鞠躬,诚恳悔罪:“我知道错了,不该贪小便宜出借银行卡,以后不仅自己会守好‘两卡’,还会提醒同学、家人别踩坑。”

听证结束后,检察官还针对“如何预防电信诈骗”“避免成为诈骗工具人”等学生关切的话题开展专题释法说理,用案例拆解“两卡”犯罪的常见陷阱,提醒大家:“个人银行卡、电话卡是重要身份凭证,绝不能因贪图小利出租、出售,一旦被用于犯罪,不仅会留下案底,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”

“检察官进行的法治宣讲比传统说教震撼多了!”带队的社区人员深有感触,“学生们亲眼看到庭审的庄严、听证的温度,对法律的理解更具体,防范意识也更强了。”

下一步,三坪垦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,开展更多贴近青少年需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引导广大青少年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为法治建设、平安建设贡献青春力量。

 

检察官提醒

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
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

犯罪所得收益罪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二条“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、隐瞒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行政处罚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第三十一条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、物联网卡、电信线路、短信端口、银行账户、支付账户、互联网账号等,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;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、账户、账号等。”

 

责编:李佳阳